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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礼让习惯
依次“交替通行”,简单理解,就是机动车在遇到通行不畅时,轮流、循环行驶,即左边一辆车先通行,然后右边一辆车通行,像拉链一样,两边相互交替行进。
最早采取这种通行方式的城市是深圳,当时在40个路口试行,效果非常明显,通行效率平均提高了9%,剐蹭事故率平均下降30%左右。随后,北京、上海、郑州、长沙等城市也相继试点运行这种通行方式。
电子警察抓拍
事实上,对于依次“交替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上也有相关规定,即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目前,各地交管部门主要依托科技监控设备,即电子警察抓拍方式,来对违章车辆进行取证。

车主未按照“交替通行”规则行驶,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据了解,各地处罚略有不同,北京会对车主处以100元罚款,郑州则是罚款200元。深圳除了处以300元罚款外,还增加一条“一年内有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规定。不过,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交替通行”规则限制,其他机动车应当按规定避让。
遵循“一让一”模式
遇到“交替通行”的道路怎么走?
首先,在“交替通行”的路口,通常有标明车辆行驶顺序和路线的标识牌,路面上也相应地会用喷涂数字的方式标明车辆行驶顺序,车主只要按照标识通行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各地的交替通行标识略有不同,车主在驾车时要注意观察交通标识标线。
其次,车主在驾车通行时,如果另一辆还有100多米远,则不受“交替通行”规则限制,直接通行即可。也就是说,不必等他的车先过。
总的来说,“交替通行”规则遵循“一让一”的模式,即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应当依次交替通过,切不可抢先通行。另外提醒一句,如果违反交替通行而导致交通事故,违规的车辆将负事故全部责任。
小结
据统计,日常高峰期间平均通行车辆中,主动让行的车辆仅占5%;因抢道引发交通事故约占路口事故总数的40%,每宗事故影响通行时间平均达15分钟以上;如车辆主动交替通行,预计相关路段通行效率可提高10%至20%。“拉链式”交替通行的实行,对某些车主或许会影响一点时间,但在需要依次“交替通行”的地方,同时也是交通是最容易乱的地方。在无法保证每辆车都能相互礼让的情况,“拉链式”交替通行对让大家公平地享有路权,并提供通行效率,确实起到一定程度的作用。
来源:汽车生活报 编辑制作:李占坤
主编:周澎湃
